本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张三与李四(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于2023年10月15日在中国XXXX市自愿签订。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离婚后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的具体安排。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分割
1. 共同财产的确认
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储蓄、股票、债券、其他投资及共同经营的企业等)均为共同财产。以下财产经双方确认为共同财产:
(1)位于XXXX市的住宅一套,购入价格为人民币XXXX万元;
(2)XXXX品牌汽车一辆,估值人民币XXXX万元;
(3)银行存款人民币XXXX万元;
(4)股票投资账户内股票,市值人民币XXXX万元;
(5)其他共同财产的确认。
2. 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
针对上述确认的共同财产,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分割方案:
(1)住宅归甲方所有,甲方承担房产相应的贷款及后续的物业费用;
(2)汽车归乙方所有,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人民币XXXX万元作为补偿;
(3)银行存款及股票按照甲方70%与乙方30%的比例进行分割;
(4)其他共同财产具体分配由双方协商,双方须确保各自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的安排
1. 子女情况
甲方与乙方共同育有一子,姓名为张小三,出生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现年XX岁。
2. 抚养权的安排
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张小三由乙方主张抚养权。甲方享有探视权,每月可探视子女不少于两次,且在假期、节假日应优先享有居住权。
3. 抚养费用的承担
甲方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直至张小三满18岁或继续接受高中教育为止。若张小三接受高等教育,甲方继续承担相应的学费及生活费。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子女生活与成长的情况下,定期探视子女;
(2)甲方应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及时履行财产分割义务;
(3)甲方有义务尊重乙方的抚养权,在探视过程中不得干涉乙方的抚养方式。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独立决定子女的教育、医疗及日常生活事务;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儿童生活与学习情况的相关信息,促进双方沟通;
(3)乙方有义务保证子女较为正常的生活环境,并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需支付乙方延迟支付金额5%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确保甲方探视权的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向法院申请探视权的强制执行;
3. 任何一方如违反协议其他条款,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生效;
2. 本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3. 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承诺遵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