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
甲方(张先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女士),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于XXXX年XX月XX日协议离婚。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就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安排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 双方确认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及其他投资等,除特定约定外,均按照以下方案进行分割:
(1)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地址:XXXX):甲方持有该房产的50%所有权,乙方持有该房产的50%所有权。
(2)甲方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甲方归属所有,乙方放弃该车辆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
(3)双方共同存款(账户信息):双方同意按50%分割,各自获得存款的50%。
(4)其他投资(具体项目):如涉及共同投资,双方需协商确认分割方案。
2. 双方同意,将以上财产分割方案形成书面文件,并于协议生效后30日内完成相关权利变更手续。
第二条 子女抚养安排
1. 双方共同育有子女(姓名:_____,出生日期:_____),对此子女的抚养,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子女主要由乙方抚养,甲方享有每周一次的探视权,探视时间为每周末的星期六上午10:00至星期日下午18:00。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________元,支付时间为每月的五号。
(3)双方同意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费用,具体费用按比例分担:甲方承担30%,乙方承担70%。
(4)双方应共同协商,合理安排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成长所需的相关事务,尊重彼此的意见并保证子女的最大利益。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缴纳子女抚养费,并按时履行探视权。
(2)甲方有权对未婚期间共同财产的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并须向乙方提供相关财务信息。
(3)甲方有权享有子女的探视权,同样应当尊重乙方在子女抚养中的权利与义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障子女在生活、学习和心理上的健康成长,积极配合甲方的探视权。
(2)乙方有权依据协议约定收取子女抚养费,若未按照期支付有权追索。
(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子女的学习及生活状态的相关信息,以便甲方共同关注和参与子女的成长。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协定时间支付子女抚养费用,需向乙方支付未支付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追索逾期未支付部分。
2. 如乙方未配合甲方行使探视权,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3. 双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未能解决的可向法律机关申诉。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可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修改或变更,修改内容应形成书面文件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双方在协商及诉讼过程中,需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确保事态的妥善处理。
甲方(张先生):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李女士):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