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女士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x
乙方:李先生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因双方自愿决定离婚,特制定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在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一、共同财产的分配
1. 住房分配
甲乙双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位于XXXXX,由于房产为婚后共同财产,双方同意将其出售,所得款项按以下比例分配:甲方(王女士)获得50%,乙方(李先生)获得50%。款项分配应在房产售出后的30日内完成。
2. 财产分配
双方共同拥有的车辆、存款及其他资产的处理如下:
a) 车辆:双方同意将共同拥有的车辆(车型及车牌号)转让给乙方,甲方一次性收取车辆市场评估价的50%;
b) 银行存款: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余额在协议签署日的结算为XXXXX元,甲方将获得其中的50%;
c) 其他资产(如家具、电器等)由双方共同评估后,按价值分配。若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双方平摊。
二、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
1. 子女情况
甲乙双方育有一子(姓名:XXX,出生日期:YYYY年MM月DD日),根据双方协商,决定抚养权分配如下:
a) 甲方(王女士)拥有对孩子主要的抚养权。
b) 乙方(李先生)享有探视权,每周末的周六、周日可以探视孩子,假期探视时间另行商定。
2. 抚养费
乙方(李先生)应支付孩子每月抚养费XXXX元,至孩子满18岁时止,抚养费将于每个月的第一日支付,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其他权利与义务
1. 双方应互相尊重,并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尽量避免对孩子造成心理上的负担。
2. 在孩子教育方面,双方应共同商议,确保不因离婚而影响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3. 若甲方或乙方,因工作、学习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应提前与对方沟通,确保孩子的生活不受影响。
4. 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与子女之间的正常亲情关系。
四、违约责任
1.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支付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守约方支付逾期部分的10%作为违约金。
2. 如一方违反子女探视权的约定,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由于不履行协议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3. 任何一方如未认真履行本协议,则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并要求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五、协议生效条件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 双方应各自保留一份本协议的正本,以便日后查阅及遵守。
3.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六、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