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
甲方(李明):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乙方(张华):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于XXXX年XX月XX日达成离婚意向,双方同意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分割
1.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位于XXXXXXXXXXXXX的房屋(房产证号:XXXXXXXXXXXX),市场估值为人民币XXXX万元。
(2)存款:双方在XXXXXXXX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余额为人民币XXXX元。
(3)车辆:所有权为双方共同的XXXX牌汽车(车牌号:XXXXXXXX),市场估值为人民币XXXX元。
(4)其他资产:包括 XXXXXXX(具体财物描述)。
2. 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双方同意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共同财产分割。
(2)在上述资产分割中,房产归甲方所有,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房产市值的50%作为补偿,即人民币XXXX万元。
(3)双方账户内的存款按50%分割,乙方有权获得人民币XXXX元。
(4)车辆归乙方所有,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车辆市值的50%作为补偿,即人民币XXXX元。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
1. 双方所生子女:
(1)子女姓名:李小明,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双方同意由乙方(张华)为主要抚养人,抚养期间,甲方享有探视权。
2. 抚养费用:
(1)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人民币XXXX元作为李小明的抚养费,该费用包括教育、生活及医疗等各项支出。
(2)抚养费应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账户信息:XXXXXX。
3. 探视权:
(1)甲方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探视李小明,探视时间为每周末的上午10:00至下午6:00。
(2)假期期间,甲方有权单独带李小明外出,需提前协商并获得乙方同意。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更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双方均有权按时收取对方支付的款项,且不得延迟或者拒绝支付。
3. 双方应当共同照顾子女的生活与教育,保障其身心健康。
4. 双方同意在抚养期间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子女的心理、情感健康,避免争执。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履行部分的20%。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需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的5%作为滞纳金,并承担自逾期之日起的法律责任。
3. 若乙方拒绝甲方探视权,需向甲方赔偿因未能探视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2. 本协议超过有效期两年后,双方可协商进行重新评估及修订。
3. 除非因法律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一经签署,不得随意解除或修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若协议一方违反协议或产生争议,双方应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解释及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本协议中有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以下留空,以供签字)
甲方(李明)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张华)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