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住址: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住址: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婚,因性格不合及其他原因,双方决定协议离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问题,特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确认与分割
1.1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及其他资产,具体为:
(1)房产:_________(具体地址、房产证号等信息)。
(2)车辆:_________(品牌、型号、车牌号码等信息)。
(3)银行存款:双方在银行共同名下的存款总额为_________元。
1.2 甲方和乙方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按以下比例进行分割:
(1)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放弃其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利。
(2)车辆归乙方所有,甲方放弃其对该车辆的所有权利。
(3)双方共同的银行存款,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的确认
2.1 双方所生育的子女情况:______(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2 子女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探视权,并应在不影响子女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每月探视子女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小时。
2.3 甲方应于每月的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子女抚养费_____元,直至子女满______岁为止。抚养费应用于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合理支出。
第三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3.1 双方同意,离婚后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及个人事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另一方的正常生活。
3.2 双方同意在必要时互相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信息,以便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3.3 甲方与乙方各自承担各自的债务,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为______元,具体分担比例为______,其中甲方承担______元,乙方承担______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执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____日内纠正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纠正,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本协议约定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4.2 若因一方未支付子女抚养费而导致另一方生活困难,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第五条 协议生效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备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5.3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依据法律法规尽量调整相应条款,确保协议的整体效力。
第五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争议解决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签字:_____
日期:_____
乙方:_____
签字:_____
日期: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