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男方):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女方):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现就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安排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离婚事宜
甲方与乙方自愿申请离婚,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财产分割
1. 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股票、基金、汽车、家电及其他财物,均视为共同财产。
2. 存款分割:甲方与乙方在婚姻期间的共同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XXXX元,分割方案为:甲方获得人民币XXXX元,乙方获得人民币XXXX元。
3. 房产分割: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地址:XXXXXXXXXXX),评估价值为人民币XXXX万元,甲方同意将该房产归乙方所有,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XXXX万元,以作为房产分割的全部金额。
4. 车辆分割:双方共同拥有的汽车(品牌型号:XXXX,车牌号:XXXXX),甲方选择留用,乙方在此同意放弃对该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5. 其他财物:双方约定对其他生活用品及个人物品各自保留,互不干涉。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安排
1. 双方共同育有子女一名,姓名为:张小三(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确定由乙方主张对子女的主要抚养权,甲方享有探视权,每月至少一次探视,假期期间也有权探视。
3. 抚养费: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作为对子女的抚养费,直到子女年满十八岁或者获得自主生活的能力。抚养费应在每月的第五个工作日前支付。
4. 其他费用:子女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费用按比例分摊,甲方承担百分之六十,乙方承担百分之四十。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定期探视子女并参与其成长过程。
b. 按时支付抚养费用,确保子女的生活水平不因离婚而下降。
c. 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主张子女的抚养权,并应合法提供子女的生活所需。
b. 乙方应妥善照顾并教育子女,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
c.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探视,保障双方父母对子女的关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用,乙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甲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3. 乙方如拒绝甲方探视权,甲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探视权的实现,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合理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时一并提交。协议一经法院确认,即具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