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的自然人张三(以下简称“甲方”)与李四(以下简称“乙方”)于2023年10月10日共同签署,旨在明确双方在离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承担事项,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协议目的
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以便明确双方因离婚而产生的共同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的具体事项,促进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共同财产是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现金及银行存款;
2. 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
3. 动产(如汽车、家电、家具等);
4. 其他任何形式的资产(如股票、债权、版权等)。
第三条 财产分割
1. 甲方与乙方同意以下财产分割方案:
a. 甲方获得位于北京市的住房一套(房产证编号:12345678),该物业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00,000元;
b. 乙方获得位于上海市的住房一套(房产证编号:87654321),该物业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00,000元;
c. 双方共同持有的银行存款总额为人民币200,000元,甲方和乙方各分得人民币100,000元;
d. 甲方获得一辆汽车(车牌号:京A12345),该车辆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50,000元;乙方放弃对该车辆的权利。
2. 双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财产交割手续,并登记变更所有权。
第四条 债务承担
1. 双方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债务为人民币300,000元(借款合同编号:78945612),该债务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额偿还该债务。
2. 甲乙双方进一步确认,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与婚姻关系相关的共同债务责任。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财产,并负责偿还共同债务;
b. 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与乙方的财产交割;
c. 甲方应保证其名下所有财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隐瞒或转移财产。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财产;
b.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财产变更的相关手续;
c. 乙方应保证其名下所有财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隐瞒或转移财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未履行部分价值的10%;
3.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并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