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晓明,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乙方:李丽华,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协议离婚,现就双方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1 共同财产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 房产,地址:XXXX;
- 车辆,品牌及型号:XXXX;
- 银行存款,账号:XXXX;
- 其他投资收益:XXXX。
1.2 财产分割方式
双方同意共同财产按下列方式进行分割:
- 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房产价值的50%分配权,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房产转让价款;
- 车辆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对车辆进行占有;
- 银行存款均匀分配,甲方和乙方各获得50%的存款份额,双方分别承担各自银行账户的债务;
- 其他投资收益由双方各自所持有的股份进行相应分配,甲方与乙方自行协商具体分配方案。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
2.1 子女基本情况
双方育有子女一名,姓名:李子晴,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2 抚养权的约定
双方一致同意,李子晴由乙方抚养,甲方享有探视权,探视时间为每周末的星期六、星期日,以及法定节假日,每次不低于4小时。
2.3 抚养费的支付
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XXXX元作为子女抚养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持续至李子晴年满18周岁,若在此期间出现重大变化,双方应友好协商修改。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探视子女;
- 甲方应按时支付抚养费,并承担与子女教育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杂费、医疗费等),具体项目另行协商;
- 甲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尊重乙方的抚养主权,不得影响乙方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乙方有权在不影响甲方探视权的情况下决定子女的教育及生活安排;
- 乙方负有抚养子女的主要责任,确保子女的生活与学习条件;
- 乙方应及时将子女的健康与教育情况告知甲方,积极沟通,共同维护子女的最佳利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违约责任的适用
若任一方未按规定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及费用。
4.2 协议终止
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抚养费或房产款项,乙方有权暂时停止甲方探视权,并要求甲方尽快履行。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5.1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各自保存一份协议文本以厘清权利义务。
5.2 协议的变更
如需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须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