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以下简称“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男方)信息:
- 姓名: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信息:
- 姓名: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一、婚姻关系解除
1. 自愿离婚:甲乙双方经慎重考虑,均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现自愿离婚。
2. 离婚登记: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颁发离婚证书之日起生效,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二、子女抚养权与探视权
1. 子女基本情况:双方共同育有____(子/女),姓名:______,出生日期:______。
2. 抚养权归属:子女随______(甲方/乙方)生活,并由其直接抚养。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具体安排如下:每月第__周和第__周的__日为探视日,探视地点为______,或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 抚养费:直接抚养方负责子女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____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或完成高中教育阶段(以较晚者为准)。支付方式为每月初5日内转账至指定账户。
4. 特殊费用:对于大额医疗、教育等费用,双方应按比例分担,具体比例及支付方式另行协商确定。
三、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债权等,具体清单见附件。
2. 分割原则:双方同意,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上述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具体分割方案如下:(详细列出各项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
3. 债务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属于个人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四、其他约定
1. 协助义务:离婚手续办理过程中及离婚后,双方应相互配合,及时提供所需材料,确保离婚事宜顺利进行。
2. 保密条款:双方承诺对协议内容及因离婚事宜知悉的对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 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或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法律适用与效力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