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合法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现基于双方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特制定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婚后财产的分割及相关事项。
第一条 财产的认定
1.1 甲方与乙方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的工资、奖金及其他收入;
(2)婚后购买的房屋、汽车及其他不动产;
(3)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
(4)婚后共同经营的公司或企业的财产;
(5)其他共同财产。
1.2 甲方或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继承、赠与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条 财产分割原则
2.1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婚后共同财产进行平等、公平的分割。
2.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财产分割原则为“各自一半”。
第三条 具体财产分割安排
3.1 房屋:婚后的房屋归甲方所有,由乙方获得相应的现金补偿。具体补偿金额为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0%。市场评估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
3.2 车辆:共同购置的车辆归乙方所有,甲方将在分割时承担车辆市场评估价的50%作为补偿。
3.3 银行存款:婚后共同存款由双方平分,若账户内存款为xxx元,则甲方和乙方各自应获得xxx元。
3.4 股票及其他投资:双方共同持有的股票、债券等投资工具,按投资额平分,双方应在共同协商后确定转让方案。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财产的评估、分割及交接;
(2)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所有共同财产及其现状;
(3)甲方应履行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支付义务。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财产信息;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完成财产的评估与交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的50%。
5.2 若因一方故意隐瞒、拒绝配合财产分割而造成的损失,由故意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不可更改,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8.2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张三(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李四(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