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为妥善解决离婚过程中涉及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安排,保障双方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信息
1. 双方确认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双方自XXXX年XX月XX日分居,现就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2. 双方育有一子(女)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
第二条 财产分割
1. 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以下项:
(1)位于XX市XX区的房产(房产证号:XXXXXXXXXXXXX);
(2)双方共同名下的银行存款(账户:XXXXXXXXXXXXX);
(3)其他共同财产(如:车辆、投资等)。
2. 具体分割方案:
(1)甲方将获得房产的所有权,乙方在房产卖出时应获得售价的30%作为补偿;房产产权变更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银行存款按50%比例分割,甲方应在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款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3)共同名下车辆(车牌号:XXXXXX)由乙方持有,甲方同意将车辆过户至乙方名下,过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安排
1. 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子女日常抚养,甲方享有探望权,每周可探望子女一次,需提前通知乙方。
2. 甲方应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总额为每月人民币XXXX元;费用支付日期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乙方应提供费用使用证明。
3.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 双方同意在离婚手续办理过程中,配合对方完成相关材料准备与提交,解决因离婚手续产生的法律责任。
2. 双方不得在离婚后对彼此的香港和私人事务干扰,彼此应保持合理的来往与沟通。
3. 若双方在未来关于子女抚养与探视方面产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限期履行,并可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须经相关法律手续办理完整后才能正式生效。
2. 双方在此协议上的修改与补充,须经双方共同沟通商议,并形成书面文件。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补充、修订,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本协议文书由甲方、乙方自主填写,双方均表示在理解协议条款的基础上,自愿签署本协议,且签署行为不受任何形式的强迫与影响。
甲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