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夫):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离婚,基于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离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对子女的抚养权安排,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后续争议。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
1. 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购置的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
(2)共同存款,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存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3)共同投资的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具体信息详见附录;
(4)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如适用)。
2. 财产分割方式
(1)上述共同财产经双方协商,决定按照各自的贡献及照顾子女的原则进行组分配。
(2)房产由乙方获得,甲方应支付乙方房产的市场价值的50%作为补偿。
(3)共同存款按照双方各50%分配。
(4)投资的收益按贡献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安排
1. 子女情况
双方共有子女(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
2. 抚养权安排
(1)甲方同意乙方为子女的主要抚养人,甲方享有探视权。
(2)甲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________元,支付时间为每月的_______日。
(3)抚养权的安排不得影响双方对孩子的教育、医疗及重大决策的参与权。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探视子女。
(2)有权向乙方要求子女的教育及成长信息。
(3)应按时支付抚养费,确保子女的生活及教育质量。
(4)不得对乙方及子女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伤害。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保证甲方享有探视权,不得限制甲方探视。
(2)有权自主决定子女的教育及其他重要事务。
(3)尽量保持夫妻关系友好,共同为子女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4)如无特殊原因不得单方面改变子女的居住地。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中的义务,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2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如限制甲方探视权的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及精神损失,具体金额由法院裁定。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为有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2. 如需变更或解除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至协议签署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拒绝履行。
本协议共____页,正本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