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女士):姓名:王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先生):姓名:李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至今共同生活已满XX年,现因双方性格不合,经过沟通协商,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为了明确双方在离婚后对于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共同财产范围:双方婚姻期间所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及其它财物,均为共同财产。
2. 房产处置:
(1)位于XXXX的房产归甲方所有,甲方需于离婚协议签署后XX日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确认甲方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益,乙方不再对此房产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
3. 车辆处置:
(1)双方共有的车辆(车牌号:XXXX)归乙方所有,乙方需于协议签署日内将车辆过户至自己名下,并承担过户费用。
(2)车主变更后,乙方需负责相关税费和保险费用。
4. 存款及其它财产:
(1)双方在XXXX银行的共同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XXXX元),甲方享有该账户内50%的权益,乙方享有50%的权益。
(2)双方需在离婚协议签署后XX日内,对该银行账户进行分割,确保甲方、乙方各自获得的金额各为人民币XXXX元。
二、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
1. 子女基本情况:双方婚期间所生子女姓名:X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
(1)子女由甲方抚养,乙方享有探视权,乙方每月可探视子女一次,时间为每次不低于XX小时。
(2)乙方在每月XX日时有权前往甲方住所接子女,甲方应予以配合,不得无故阻止。
3. 抚养费:
(1)乙方每月需支付甲方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直至子女满18岁或经济独立。
(2)抚养费支付日期为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
4. 教育及医疗费用:
(1)双方同意,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及相关必要费用,按实际发生比例均分。
(2)除特殊情况外,双方应提前协商确认重大支出,保证在支出前均达成一致。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抚养期内,甲方有权获得相应的抚养费,并应保证子女的身心健康与教育;
(2)甲方需保证乙方探视权的顺利实施,不得随意限制或拒绝;
(3)甲方有权对双方共同财产认可的分割方案提出异议,但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违反协议内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合同实行期间,按照协议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2)乙方有权依法探视子女,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甲方的合法抚养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其报告子女的成长情况,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未能按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须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
2. 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应为欠付金额的百分之XX;
3. 以上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另一方对损失的追索;
五、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3.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的,须提前XX天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六、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未果,任一方可向甲方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