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明,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乙方:赵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于XXXX年XX月XX日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现双方自愿就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财产范围
本协议所指的财产为甲乙双方婚姻期间所取得的全部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房产:位于XXXX市XXXX区的房产,房产证号码XXXXXX。
2. 车辆:甲方名下的XXXX品牌轿车,车牌号码XXXXXX。
3. 存款:双方共有的银行存款XXXX元,存于XXXX银行。
4. 股票及其他投资:双方共同投资的股票及其他证券,包括但不限于XXXX股票,余额为XXXX元。
5. 其他个人财产:包括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其他财物,如家具、家电等。
第二条 财产分割原则
1. 甲乙双方确认,婚姻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进行分割。
2. 双方应以自愿、公平的方式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财产分割后,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财产权益与义务应不再相互影响,互不追索。
第三条 财产分割方案
1. 房产方面:双方同意将位于XXXX市XXXX区的房产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将房产过户给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 车辆方面:甲方名下的XXXX品牌轿车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再对此进行追索。
3. 银行存款:甲方将共同银行存款的50%即XXXX元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双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后15日内完成交易。
4. 股票及其他投资:双方同意平分共同持有的股票及其他证券,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在手续完成后获得相应的股份与权益。
5. 其他个人财产:双方同意由各自保留婚姻期间所购置的个人物品,互不追索。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享有离婚后已分割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2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时取得分割的共同财产。
1.3 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履行支付给予乙方的财产分割款项及转让房产的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享有离婚后已分割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时取得分割的共同财产。
2.3 乙方有义务能够配合甲方完成与财产分割相关的变更及登记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相关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2. 违约方需在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后的十日内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3. 如因房产过户等事项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