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王小明(以下简称“甲方”)与李小红(以下简称“乙方”)于2023年10月10日自愿签署,旨在确定双方在离婚后关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信息
1. 甲方姓名:王小明
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
住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
2. 乙方姓名:李小红
身份证号:987654321098765432
住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
3. 子女信息:
子女姓名:王小天
出生日期:2015年5月1日
二、财产分割
1. 双方同意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房产:位于XX市XX区XX号的房产,登记在甲方名下,市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00万元。
(2)车辆:一辆登记在乙方名下的轿车,市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万元。
(3)存款:双方共同名下银行账户中的存款人民币20万元。
2. 财产分割方案为:
(1)房产归甲方所有,甲方需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50万元作为房产的补偿。
(2)车辆归乙方所有,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房产的所有权利。
(3)双方同意将银行存款按50%分割,甲方获得10万元,乙方获得10万元。
三、子女抚养权
1. 双方同意因子女王小天的成长和教育,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每月的第一周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3000元,直至王小天年满18岁为止。
2. 甲方有权在每年父亲节和孩子的生日进行探视,具体时间需提前与乙方协商并报备。乙方应确保甲方能够与孩子保持良好的联系。
3. 双方同意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课外辅导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按双方协定比例分担,具体比例为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子女抚养费与教育费用。
(2)享有并行使探视权,给予乙方相应便利。
(3)应对因双方共同财产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4)确保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抚养权,并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
(2)应对因双方共同财产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3)在甲方探视子女期间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4)在协商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时,应保持友好协商态度。
五、违约责任
1. 如一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赔偿因违约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2)违约方需在3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相关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协议,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六、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协议的修改、补充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七、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