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二〇二三年十月一日签署:
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双方平等自愿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甲方与乙方于二〇〇〇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自愿协商一致决定依法离婚。双方在此协议中明确约定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权安排。
二、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范围及评估
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房产
(2)车辆
(3)银行存款
(4)股票及其他投资
(5)个人物品(有特殊价值的物品需明确列述)
双方同意,共同财产的评估需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完成,以确定各项财产的市场价值,并形成评估报告。
2. 财产分配方案
经过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如下分配方案:
(1)房产:位于XXXXXXXX的房产归甲方所有,该房产评估价值为XXXX万元,乙方应得补偿金为XXXX万元;乙方放弃对此房产的所有权和权益。
(2)车辆:双方共同拥有的车辆(车牌号XXXXXXXX)归乙方所有,车辆评估价值为XXXX万元,甲方不再对该车辆享有任何权利。
(3)银行存款:双方共同银行账户内的存款XXXX万元,甲方分得XXX万元,乙方分得XXX万元。
(4)股票及投资:双方各自持有的股票及其他投资均归各自所有,双方不再相互追讨。
3. 债务处理
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XXXXXXXX。双方同意,由甲方承担XXXX万元的共同债务,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双方应确保各自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进行偿还,并互不承担对方的债务责任。
三、子女抚养权安排
1. 子女情况
双方的子女共计有一名,姓名:张小五,出生于二〇〇〇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及探视权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以下抚养安排:
(1)张小五由乙方为主抚养人,甲方享有探视权。甲方可在每月的第一个和第三个周末探视子女,具体时间为每周六上午10:00至周日下午18:00,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
(2)如甲方需调整探视时间,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3)双方在子女的教育、医疗及重大事项上应共同协商,并充分尊重对方的意见。
3. 抚养费
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抚养费XXX元。抚养费用支付时间为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共同确认的方式。
四、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一方未按时支付财产分割补偿或抚养费,需按未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的,需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3. 若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探视权,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改正,若拒绝改正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合同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同意以此协议作为双方离婚后权利与义务的法律依据,并互不再提起与离婚和财产分割、抚养权安排相关的诉讼。
六、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