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号码]
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号码]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结婚日期]在[结婚地点]合法结婚,现因双方感情破裂,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相关事宜。
第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在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条 离婚
甲方与乙方自愿协商,决定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确认无论是否经过民政部门离婚登记,均为本协议的有效基础。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
1. 子女情况:
(1) 子女(儿子/女儿):[姓名],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2. 抚养权分配:
(1)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子女的主要抚养权归乙方所有。
(2) 甲方享有每月一次的探视权,探视时间为每周末的星期六12:00至星期天18:00,甲方需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安排。
3. 抚养费:
(1) 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具体金额]元,直至子女年满18岁或完成高等教育。
(2) 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需在每月的5号前支付当月抚养费。
第四条 财产分配
1. 双方共同财产:
(1) 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地产:[房产地址、产权证编号],双方同意该物业由乙方所有,甲方放弃对此房产的所有权和权益。
(2) 双方共同存款:银行账户:[账号],账户余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该存款由双方各自平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完成分配。
2. 个人财产:
(1) 甲方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具体财产清单],乙方同意该财产全部归甲方所有。
(2) 乙方所有个人财产包括:[具体财产清单],甲方同意该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儿童抚养费,每延迟一天应支付应付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应付金额的50%。
3. 如乙方未能履行探视权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未履行探视权造成的情感损害赔偿,具体金额双方应协商确定。
第六条 附加条款
1. 双方均同意就子女的教育和医疗等重要事务进行协商,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得到保障。
2. 双方应妥善处理因离婚引起的情感及社会问题,互不干扰,保持必要的礼貌与尊重。
3.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2. 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应当按本协议规定的程序签署,并向公证处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权益。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