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明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
乙方:张华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于XXXX年XX月XX日因感情不和共同决定离婚,现针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子女抚养权的安排,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的定义:本协议所称共同财产,指甲方与乙方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房地产、存款、投资及其他财产。
2. 房地产分配:
(1) 位于XXXX的共同居住住所(房产证号:XXXXXX)归甲方所有,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XX日内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乙方拥有位于XXXX的投资性房产(房产证号:XXXXXX),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XX日内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其他财产分配:
(1) 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存款为人民币XXXX元,双方各分得人民币XXXX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XX日内将相应金额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2) 共同车辆(车牌号:XXXXXX)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XX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3) 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无需进行分割。
二、子女抚养权安排
1. 子女情况:甲方与乙方共同育有一子(姓名:XXX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安排:
(1) 该子女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
(2) 甲方有探视权,每周可在周末的下午3点至6点对该子女进行探视,乙方方不得拒绝,未经合理理由需提前通知。
3. 抚养费:甲方需按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支付时间为每月的XX日,直至该子女年满18岁。若子女继续接受教育,抚养费应延长至子女完成高等教育。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定期探视子女,不得因探视权而影响正常生活。
(2)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抚养费,不得拖延或减少。
(3) 甲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所分得的共同财产,确保财产价值不受损失。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保证子女的生活与教育条件,抚养子女直至其独立。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抚养费,并有权对抚养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3)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配合甲方的探视要求,确保子女与甲方的正常交流。
四、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每逾期一天,需支付逾期金额5%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拒绝甲方的探视请求,除非有合理理由,则需支付甲方人民币XXXX元作为违约金。
3. 在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时,守约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履行和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若有任何条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 双方应尊重本协议的条款,确保各自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六、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司法调解。
3.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均已阅读、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承诺将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