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安排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确认与分割
1. 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住房、汽车、存款、债权债务及其他财产。
2. 双方同意将位于XXXX市的住房(房产证号:XXXXXXX)归甲方所有,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屋评估价值的50%作为补偿,评估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3. 双方共同拥有的汽车(车牌号:XXXXXXX)归乙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汽车评估价值的50%作为补偿,评估金额为人民币XXXX元。
4. 双方在婚姻期间所积累的银行存款人民币XXXX元,甲乙双方各分得50%即人民币XXXX元。
5. 针对甲乙双方的债务问题,甲方承诺承担与住房相关的贷款及利息,乙方则承担与汽车相关的贷款及利息。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安排
1. 甲乙双方所生育的子女(姓名:XXXX,性别:男/女,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共同抚养。
2. 子女的主要居住地点为乙方处,甲方每月需支付人民币XXXX元作为抚养费,支付期限为子女满十八岁为止。
3. 甲方和乙方就子女的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需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 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子女成长的情况下,彼此要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子女能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第三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和乙方均承诺在离婚后不会对对方进行骚扰、干扰和恶意中伤。
2. 双方保证依据本协议签署后,及时办理离婚手续,且在协议中所列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安排后,互不再追溯任何其他双方之间的财产及权利。
3. 若任何一方有隐瞒、虚假陈述或不按照协议履行的情况出现,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追求由此产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需在逾期30日内支付本金和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2. 若乙方未按照协议规定交接共同财产,需向甲方支付延误赔偿金,金额为""元,此外,甲方有权要求立刻交接财产。
3. 若一方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履行任何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追索损失,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以确保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甲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