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方与乙方于(结婚时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子女姓名及出生日期),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特此签订本离婚协议书,对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分割
1.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婚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详见附件一)、汽车(详见附件二)、银行存款(详见附件三)、股票及其他投资(详见附件四)。
1.2 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房产:甲方拥有(具体比例或方式),乙方拥有(具体比例或方式),甲方应在离婚手续办结后(具体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具体金额)。
(2)汽车:双方同意由(甲方或乙方)继续拥有,并承担相应的过户及相关费用。
(3)银行存款:依据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甲方可在离婚后(具体时间)内提取(具体金额),乙方可在离婚后(具体时间)内提取(具体金额)。
(4)股票及其他投资由(甲方或乙方)继续持有,另一方可按市值获得(具体形式的补偿),具体金额在(具体时间)内结清。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及探望权
2.1 共同子女(姓名)的抚养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同意协助甲方做好对子女的教养和教育工作。
2.2 乙方有权在每周的(具体时间)探望子女,探望地点为(具体地址),如有特殊情况,双方需提前(具体时间)通知对方。
2.3 甲方应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教育及生活安排的描述)。
第三条 抚养费支付
3.1 乙方应每月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直至子女达到(具体年龄或条件)。抚养费将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支付方式为(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3.2 报销事项:甲方如需为子女的教育和医疗支出支出额外费用,乙方应承担(具体比例或金额),并需在(具体时间)内报销。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支付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或探望权等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在(具体时间)内补足未支付款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如利息、律师费等)。
4.2 如因探望时间变更未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有权要求(具体金额)作为补偿。
第五条 整体条款与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订,未有任何一方的强迫、欺诈、胁迫行为。双方声明在充分理解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后,自愿签署本协议。
5.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并结清财产及抚养费用后终止。
5.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 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条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任何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具体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具体法律,通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