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张三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
乙方(妻子):李四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因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现就财产分割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甲方与乙方在婚姻期间所创造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位于xxxxxxxxxxxxxx的房屋产权,双方同意依法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XXXX元;
(2)存款:双方在银行的共同账户存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XXXX元;
(3)车辆:双方共同的车辆,包括品牌、型号,是否为贷款车辆等信息;
(4)其他财产包括珠宝首饰、艺术品及其他贵重物品等。
2. 财产分割比例:
(1)房产:经评估后,甲方和乙方各自获得房产净值的50%;
(2)存款:双方各自获得存款的50%;
(3)车辆及其他财产:经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则同样按照50%的比例进行分割。
3. 财产分割的方式: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应在30日内完成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
(2)甲方需在分割过程中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提供所需文件和信息。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
1. 子女信息:双方婚生子女姓名为xxxx,出生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
(1)乙方为子女的主要抚养方,甲方同意子女由乙方居住;
(2)甲方每月应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大写)XXXX元,直至子女满十八岁;
(3)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抚养费,调整须经乙方同意。
3. 探视权:
(1)甲方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时间为每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的约定时间;
(2)乙方不得无故限制或拒绝甲方探视子女,双方应共同维护子女的健康与成长。
第三条 债务处理
双方确认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卡债务等,由双方按各自的财产占有比例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均视为违约;
2. 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等;
3.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每延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5%的违约金;
4. 若乙方妨碍甲方探视权,则甲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及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双方应确保各自所提供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如信息不实导致的后果,由提供方承担责任;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署地点: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