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明,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乙方:王芳,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离婚事宜、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安排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妥善处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
第二条 离婚事宜
甲方与乙方自愿协商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对此均无异议,愿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第三条 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划分
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位于XXXXXXXX的房产归乙方所有,甲方自愿放弃该房产的一切权益。
(2)车辆:双方共同所有的车辆由甲方所有,乙方自愿放弃对该车辆的权益。
(3)存款: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XXXX元,双方按照50:50的比例分配,甲方领取人民币XXXX元,乙方领取人民币XXXX元。
(4)其他共同财产:双方同意对婚姻期间所有其他共同财产进行清点,按照各自需求进行合理分配。
2. 个人财产确认
甲方和乙方均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所得、遗产、赠与等)仍为各自独立所有,离婚后不再相互追索。
第四条 子女抚养安排
1. 子女情况
双方育有一子,名为李小明,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现年XX岁。
2. 抚养权
鉴于双方协商一致,李小明由乙方抚养,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直至李小明年满18岁或完成学业。
3. 探视权
甲方享有探视权,每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可探视李小明,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探视时间,双方应提前通知并协商解决。
4. 教育及医疗安排
双方同意共同承担孩子的教育和医疗费用,具体分配由双方协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延迟支付抚养费而产生的利息。
2. 若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无法履行与第三方的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及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签字表示双方均已阅读、理解并自愿遵守协议内容。
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3. 如本协议的部分条款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无效,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针对无效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以达到协议的基本目的。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