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因性格不合、家庭矛盾等原因,决定自愿离婚。为此,甲方与乙方就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在离婚后能够明确权利与义务,妥善处理家庭事务。
一、共同财产的确认与分割
1. 双方确认自结婚以来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包括:
(1)住宅一套,地址为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
(2)车辆一辆,品牌型号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
(3)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账户信息:__________。
(4)其它共同财产:__________(列如股票、债券、珠宝等)。
2. 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如下:
(1)住宅归乙方所有,甲方在家庭财产分割完成后,给予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住房补偿。
(2)车辆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将相关的车辆过户手续办理。
(3)银行存款由甲方和乙方各分得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将银行存款的分配款项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
(4)其它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市场评估后,各自协商分割。
二、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用
1. 双方确认育有子女:_______(子女姓名),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
2. 子女的抚养权由乙方单独行使,甲方保留探视权,每月探视子女的时间为每月的第二及第四个周末,探视时间为两天(周六、周日)。
3. 抚养费用的承担: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5日前。
4. 乙方应妥善安排子女的生活及教育,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甲方有权了解子女的成长情况及教育动态,并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探视子女并参与子女的教育决定。
(2)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不得随意减少或拖延付款。
(3)如甲方希望对子女进行其他额外的经济支持,须提前与乙方沟通协商。
(4)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监护权,不干扰乙方对共同子女的抚养方式与生活安排。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独立行使对子女的抚养权,并作出对子女生活、教育相关的决定。
(2)乙方有义务妥善使用由甲方支付的抚养费,确保子女的生活、教育保障。
(3)如乙方有意改变居住地或子女教育安排,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其同意。
(4)乙方应保证甲方探视的顺利进行,不得无故阻碍甲方探视子女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抚养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不按照约定妨碍甲方探视子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于阻碍探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 任一方若未履行本协议的具体条款,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六、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双方若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可向甲方或乙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