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书由下列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署:
甲方:李明,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联系电话:13800000001,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
乙方:张华,身份证号码:876543210987654321,联系电话:13900000002,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现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在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安排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1.1 双方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现有的共同财产总计人民币______元。
1.2 双方同意将共同财产分割如下:
(1)房产:位于________的房产,双方同意以市场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_元出售,所得款项按甲方40%、乙方60%分配,甲方在离婚后应将其应得份额______元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2)车辆:双方共同拥有的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________,经评估价值为人民币______元,分配给乙方,甲方在离婚后应将车辆过户至乙方名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存款及投资:双方共同银行账户及投资账户内的存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按50%的比例各分得人民币______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将乙方应得的款项___元转账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安排
2.1 双方共同育有一子,姓名:李小明,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同意李小明的抚养权由乙方独立行使。
2.2 甲方应按月支付子女抚养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直到李小明年满18岁。甲方应在每月的______日前将抚养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3 甲方有权在每周末及节假日探望子女,双方应就探望时间和具体安排协商一致,确保不影响李小明的学习和生活。
2.4 离婚后,甲方应有权随时与李小明进行电话或视频联系,每次联系不得少于30分钟,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三条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访问子女,并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合理分配权。
(2)甲方负责支付约定的抚养费,并应当按时履行转账义务。
(3)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共同财产的分割手续,包括协助过户及结算。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享有共同财产的优先分配,并负责妥善管理子女的生活和学习。
(2)乙方应保障甲方的探视权利,确保探视时间和地点对李小明的成长无负面影响。
(3)乙方有义务将子女的成长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并对李小明的教育及生活进行合理安排。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履行金额的_______%。
4.2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3 如乙方未能保障甲方探视权,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并对侵犯探视权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修改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5.2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5.3 本协议共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请双方签字)
甲方(李明):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张华):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