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
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和乙方自愿结为夫妻,现因感情不和,双方决定离婚,为了公平合理地解决双方在离婚后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确认与分割
1.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位于XXX市的房产一处,房产证号为XXXXXX;
(二)银行账户存款共计人民币XXX万元(含甲方与乙方名下的各类银行存款);
(三)车辆两辆(详细信息见附件);
(四)其他个人财物,如首饰、艺术品等(具体列表详见附件);
(五)双方共同经营的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甲方XX%和乙方XX%。
1.2 对于上述共同财产的分割,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自愿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利;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房产补偿款人民币XXX万元(支付时间为协议签署后30日内);
(三)双方银行存款按照50%:50%的原则进行分割,甲方获得人民币XXX万元,乙方获得人民币XXX万元,具体结算时间为协议签署后15日内;
(四)车辆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分割,甲方选择其中一辆,乙方选择另一辆,若一方不愿保留可选择出售并对出售所得进行平分;
(五)对于共同经营的公司,甲方、乙方双方同意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割或出售,出售所得若存在,双方将共同分配。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的安排
2.1 甲乙双方共有子女一名,姓名:张小五,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2 双方一致同意,子女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定期探视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甲方每月可在第一个和第三个周末探视子女,探视时间为每次两天;
(二)在法定节假日和子女生日,甲方有权优先与子女共同度过;
(三)甲方每次探视结束前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乙方对甲方的探视不得无故阻拦。
2.3 抚养费的支付: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元作为子女的抚养费,直至子女满十八岁或完成学业(依实际情况而定);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转账时间为每月的5日。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条款享有共同财产;
(二)甲方应按时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三)甲方应积极履行探视权,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
(四)甲方应充分保护乙方对子女抚养权的行使。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获得共同财产的分割及抚养费;
(二)乙方应保障甲方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止;
(三)乙方应在子女教育、日常生活中,积极沟通并及时告知甲方子女的相关情况。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均视为违约;
4.2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需按逾期金额的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3 若乙方无故阻止甲方探视子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探视权无法行使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4.4 双方如发生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应;
5.2 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签署同意,方可生效。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形成书面文本;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协议签署:
甲方:张三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李四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