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101号
乙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234567890123456789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102号
鉴于甲方与乙方因感情不合,已于2023年10月20日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同意就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为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财产分割
1. 房产分割
1.1 双方共有的房产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某小区住宅一套,房产登记在甲方名下,房产总评估价值为800,000元。
1.2 该房产由甲方持有,乙方同意在离婚后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甲方将负责偿还该房产的所有贷款及相关税费。
1.3 甲方承诺在未来五年内,不得将该房产出售或抵押,若甲方需要出售或抵押,需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2. 存款分割
2.1 双方共同银行账户内存款为200,000元,双方同意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割,甲方和乙方各自获得100,000元。
2.2 乙方将在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其应得的存款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3. 个人财产
3.1 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在婚姻内所获得的个人财产,如各自的工资、奖金、保险金、个人投资等,将由各自自行保留,不作分割。
3.2 双方同意,婚前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子女抚养安排
1. 子女基本信息
1.1 双方育有一子,姓名:张晓明,出生日期:2015年5月1日。
2. 抚养权安排
2.1 双方同意,子女张晓明由乙方负责直接抚养,甲方享有探视权,探视时间为每周六上午10时至下午6时。
2.2 抚养费方面,甲方应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至乙方账户,直到子女满18周岁为止。
2.3 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乙方有权追讨,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定期探视子女,并要求乙方提供子女的成长与学习情况的相关信息。
1.2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抚养费,确保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
1.3 甲方负责偿还婚内共同债务,包括房产相关贷款。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利单独决定子女的教育和其他重大事项,需在决策前与甲方沟通。
2.2 乙方有义务确保子女在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2.3 乙方应具备良好抚养环境,确保子女的成长安全。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每逾期一天,应支付欠款金额5%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如实提供子女的相关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一次性赔偿5000元。
3. 任何一方违反房产分割及其他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遵守或索取相应的赔偿。
五、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承诺遵守协议内容,若双方对协议内容达成一致修改,需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为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解除。
通过上述约定,双方在此确认并保证以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愿意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