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小华(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李大明(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结婚日期】合法结婚,现因感情破裂,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相关事宜。
一、离婚登记
1. 双方同意自愿协议离婚,并于【具体日期】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财产分割
1. 双方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以下财产:
(1)房产: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一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面积】平方米,估值为【金额】人民币。
(2)存款:双方共同账户有存款【金额】人民币,分开账户有存款【金额】人民币。
(3)车辆:车辆品牌及型号【具体信息】一辆,估值为【金额】人民币。
(4)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饰品等,估计价值为【金额】人民币。
2. 财产分割方案:
(1)房产:甲方同意将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需支付甲方【现金金额】人民币作为补偿。
(2)存款:双方共同账户内的存款【金额】人民币由甲方与乙方平分,各占【金额】人民币。
(3)车辆:车辆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支付【现金金额】人民币作为车辆价值补偿。
(4)其他财产按照双方协商,甲方与乙方各自保留价值【金额】人民币的家电及家具。
三、子女抚养权安排
1. 子女情况:甲方与乙方育有子女【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以下简称“子女”)。
2. 抚养权安排:
(1)双方同意,子女的主要生活、学习和成长由甲方负责,乙方享有探视权。
(2)乙方每月可探视子女【具体次数】次,每次探视时间不少于【小时】小时,探视安排应提前通知对方。
(3)如乙方需在节假日或特定期间探视子女,需提前【天数】天通知甲方,甲方应配合安排。
3. 抚养费:
(1)乙方应每月支付甲方抚养费【金额】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岁。
(2)抚养费的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具体日期】。
四、义务和权利
1. 双方权利:
(1)双方均有权访问、了解和参与子女的教育、医疗等事务,享有合法的探视权利。
(2)双方有权要求对方遵守本协议约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双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子女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确保能够正常成长及发展。
(2)乙方应按时支付抚养费,承担合理的探视责任,积极参与子女的生活。
五、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约定安排乙方探视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纠正,并可索赔因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
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欠款,并按逾期未支付金额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1. 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但须书面确认后生效。
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与乙方所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