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父亲):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母亲):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市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自愿协商离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共同抚养子女及财产分配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声明
1.1 甲方与乙方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1.2 双方确认在协议签署时,均无任何未支付的财务义务,双方的权益均在本协议项下得到完整的体现。
第二条:子女抚养
2.1 子女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
2.2 双方同意共同抚养上述子女,确立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及生活的相关责任。
2.3 甲方将在每个月的______号,向乙方支付子女抚养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以支持子女的生活和教育。
2.4 抚养费将于每个月的______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需提供收款账户信息以供甲方转账。
2.5 双方同意定期(每六个月一次)就子女的成长及教育进行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抚养费。
2.6 甲方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安排对孩子的探视权,乙方应提供方便。相反,乙方也享有探视权,父亲或母亲探视权的时间与频率应相互理解与尊重,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干扰对方的探视时间。
2.7 双方如需作出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教育、医疗、居住等),均需共同协商,充分听取对方的意见。
第三条:财产分配
3.1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包括:
- 不动产:______(包括地址、面积、购置时间等详细信息)。
- 机动车:______(包括品牌、型号、车牌号等详细信息)。
- 其他财产:______(包括银行存款、债权、股权等)。
3.2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财产分配方案:
- 甲方占有上述不动产______部分,乙方占有______部分。
- 机动车由______所有,车主应承担相关的保险、养护及责任。
- 其他财产的具体分割为:甲方获得______,乙方获得______。
3.3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完成所有财产的交接与分配。
3.4 双方在协议中确认已列明的财产为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双方对此无异议。如有未列明财产,双方同意以取得的结果为准,以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需向守约方赔偿因此而导致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
4.2 如一方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守约方可要求逾期支付方按每日______%计算逾期利息,直至全额支付为止。
4.3 如一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接财产,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请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其他条款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5.3 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