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男方):王小明,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乙方(女方):李红,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并于XXXX年XX月XX日申请离婚,现双方就离婚后财产及子女抚养权分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
1. 夫妻共同财产: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购置的房产:位于XXXX的小区的XX号房屋(以下称“该房产”);
(2) 车辆:车牌号为XXXX的轿车;
(3) 共同银行账户中的存款;
(4) 其他财物:包括家具、电器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2. 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1) 房屋贷款;
(2) 汽车贷款;
(3) 信用卡欠款。
第二条 财产分割
1. 房产分割:甲方同意将该房产的归属权转移至乙方名下,乙方需承担房屋贷款的还款责任,并在协议生效后30日内处理相关过户手续。
2. 车辆分割:关于轿车,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乙方需支付甲方人民币XXXX元作为车辆价值的一部分,乙方应在协议签字后的30日内完成支付。
3. 银行存款:双方在共同账户中的存款经过协商,决定分割比例为60%(乙方)与40%(甲方),共计人民币XXXX元,甲方应于协议生效后10日内将应支付的部分转账至乙方个人账户。
4. 家庭其他财物的分割:双方同意由乙方获得家庭家具、电器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甲方放弃对这些物品的所有权。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
1. 双方共同抚养子女:甲方与乙方育有一子孔明,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双方同意共同抚养子女,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探视权。
2. 抚养费用:甲方同意承担孩子抚养费,具体为每月人民币XXXX元,支付期限为孩子满18岁且完成基础教育为止。甲方应于每个月的5日前将抚养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账号。
3. 教育及重大事项决策:甲方与乙方在子女的教育及其他重大事项上仍需保持沟通,并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决策。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依法探视子女,不得阻碍乙方接子女,保持良好的父母关系;
(2) 需按时支付抚养费用,保证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
(3) 有权对子女的重大事务提出建议与意见。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管理和支配与孩子相关的事宜,包括教育、医疗等;
(2) 需保障孩子的生活、学习环境,确保其身心健康发展;
(3) 需告知子女与甲方探视的时间,配合甲方行使探视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支付金额的20%。
3. 若乙方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用、相关的经济损失等。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引发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任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