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夫): [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乙方(妻): [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育有未成年子女,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子女的抚养及财产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子女抚养
1.1 未成年子女:双方共同的未成年子女为 [子女姓名],出生日期为 [出生日期]。
1.2 抚养权:子女由乙方直接抚养,甲方享有探望权。
1.3 抚养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月抚养费人民币 [金额] 元,直至子女满十八岁或自主生活。
1.4 教育费用:双方同意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包括学费、培训费等),具体按比例承担。甲方承担 [比例]%,乙方承担 [比例]%。
第二条 财产分配
2.1 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双方确认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住房:地址 [房屋地址],甲方/乙方持有产权 [选择一方]。
(2)车辆:车辆品牌与型号 [车辆信息],产权归 [选择一方]。
(3)银行存款:双方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 [金额] 元,分配比例为甲方 [比例]% 和乙方 [比例]% 。
2.2 个人财产:双方在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以下简称“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配。
2.3 债务承担:双方共同债务应按各自的财产比例分担,具体为甲方 [比例]%,乙方 [比例]% 。
第三条 义务与权利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尊重乙方的抚养决策,积极参与子女的教育和探望。
(2)按时支付抚养费与教育费用。
(3)如有重大决定(如出国、转学等)需提前与乙方沟通。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子女的日常生活及教育安排,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子女的健康与学习情况。
(2)应尊重甲方的探望权,保证其探望的时间及方式不会对子女的生活造成干扰。
(3)不应在子女面前贬低甲方形象,维护子女的心理健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或教育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国家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
4.2 若乙方拒绝甲方探望子女,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探望权。
4.3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导致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相关司法机关备案后生效。
5.2 双方应各自保留一份本协议的伪造副本,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同意并签署。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7.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以下为双方签字:
甲方(夫)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妻)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