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达成共识,决定自愿离婚。为明确双方在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确认: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债券等。具体财产如下:
(1)位于xxxx市xxxx区xxxx小区的房产一套,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2)xxxx品牌汽车一辆,登记在双方名下;
(3)银行存款xxxx元;
(4)公司股份xxxx股,属于双方共同持有。
2. 财产分割方式:
(1)房产:双方同意将上述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同意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财产补偿后,完全拥有该房产。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若未能配合延误,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车辆:上述车辆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车辆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并承担与此相关的税费。
(3)存款:银行存款由双方平均分配,各自获得xxxx元,甲方应在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份额转账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公司股份的分割:双方同意以xxxx元的方式进行股份估值,乙方放弃对公司股份的所有权,甲方支付给乙方xxxx元作为补偿。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安排
1. 子女情况:双方育有一子(子女姓名),出生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归属: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将子女的主要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承认并尊重此决定。
3. 抚养费安排:甲方自离婚之日起,按月支付子女抚养费xxxx元,直至子女年满18岁。支付时间为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甲方如未按时支付,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探望权:甲方拥有定期探望子女的权利,乙方应尊重甲方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时间为每周末的周六、周日,具体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非特殊情况,乙方不得无故阻止甲方与子女的见面。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财产分配、抚养费用支付、探望权行使等条款履行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履行义务金额的10%,同时还需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2. 若甲方未支付约定的抚养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费用。
3. 双方同意,对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条款,经通知补救仍未尽到义务,另一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第四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事先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 双方承诺在执行本协议中,将遵循真实、诚实和友好的原则,妥善处理任何可能出现的分歧。
2. 本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3. 本协议的签署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执行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