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宅地址)
乙方(妻子):(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宅地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束婚姻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离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对子女的抚养权及相关责任的具体约定,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双方的和谐离婚及后续的生活安排。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协议规定的财产分割权利。
(2)甲方应支付乙方约定的财产分配部分与子女抚养相关费用。
(3)与乙方共同抚养子女,确保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4)甲方有权探望子女,进行有效的亲子关系维护。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协议规定的财产分割权利。
(2)乙方应全力以赴,维护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理需求。
(3)乙方应保证孩子的教育环境,并如实向甲方反馈子女的成长情况。
(4)乙方应支持甲方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止。
第三条 财产分割
1. 共同财产
甲方与乙方承认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包括:
(1)房产:位于(房产地址)的房屋,产权归(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所有。
(2)车辆:牌照号码为XXXX的车辆,归(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所有。
(3)存款:银行账户余额为XXXX元,双方分割比例为(甲方: 50%,乙方: 50%)。
(4)其他财产:包括(详细列明其他共同财产及分割办法)。
2. 财产分割方式
(1)上述财产,甲方与乙方同意按以下比例/方式进行分割:
(2)有价证券、股票等可转让财产按市值进行分割,具体比例为(甲方: 50%,乙方: 50%)。
(3)分割过程中的估值需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
(4)如果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财产交接,另一方有权追索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子女抚养权
1. 子女基本情况
双方育有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双方一致同意:
(1)子女由乙方实际抚养。
(2)甲方每月应支付子女抚养费XXXX元,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等。
(3)子女的教育选择、重大医疗决策等事项需要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
2. 探视权
(1)甲方有权在每周的(具体时间)探视子女,乙方应配合。
(2)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探视时间的,需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达成一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导致另一方权益受到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赔偿金额为因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最高不超过共同财产分割金额的50%。
3. 在补偿后,违约方仍需履行合同义务,包括财产交接和子女抚养责任。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确保对协议的内容完全理解并认可,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在法院离婚判决后的确定性与有效性同时生效,直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第七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1. 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否则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
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协议内容,经证明后,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内容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