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李明
身份证号码:XXXXXX
地址:XXXXXX
乙方:张华
身份证号码:XXXXXX
地址: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妥善解决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问题: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确保双方能够在和平、公平的原则下解决分歧。
第二条 财产分割
1.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
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包括地址为XXXX的住宅;
(2) 银行存款,包括双方共同账户及个人账户上的存款;
(3) 夫妻共同投资的股票、基金、证券等;
(4) 婚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车辆及其他贵重物品;
(5) 其他共同财产。
2. 财产分割原则
双方同意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如下:
(1) 房产方面,双方同意:甲方自愿放弃对位于XXXX的房产的所有权,转由乙方完全拥有。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理的补偿金XXXX元。
(2) 银行存款方面,双方约定将共同账户内的存款进行平均分配,具体为每人获得XXXX元。
(3) 对于个人资产,双方确认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婚后个人财产亦归各自所有。
(4) 夫妻共同投资的证券、基金等,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获得XXXX元,乙方获得XXXX元。
(5) 车辆分配:双方协商将车辆归甲方所有,甲方需承担相关的贷款及保险费用。
3. 其他财产
双方同意如有婚姻期间未涉及的共同财产,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在必要时重新协商分配方案。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
1. 子女情况
双方育有一子,一女,分别为:
(1) 子,姓名:李小明,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女,姓名:李小华,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归属
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乙方为子女的主要抚养人,甲方有探视权。具体约定如下:
(1) 乙方负责子女日常生活、教育及医疗等相关费用,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直至子女成年。
(2) 甲方享有每周一次的探视权,每次不低于2小时,在合理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3) 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包括学费、辅导费等,具体比例为甲方承担近百分之四十,乙方承担百分之六十。
(4) 双方应共同关注子女的身心健康,重大事项应提前沟通协商处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在落实本协议过程中,如出现违约情况,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若未支付抚养费的,甲方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若未按照约定探视子女,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3.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将被要求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承诺自愿遵守协议条款,并自觉履行义务。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补充,变更部分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 如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需双方签字确认。
4. 本协议中的条款若部分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