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小明,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丽,女,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共同承担的债务及其他相关事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同财产的确认和分割
1. 甲乙双方确认自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位于XXXXXXXX的住宅物业,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自愿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利。
(2)车辆:XXXX牌照的汽车,乙方自愿将车辆所有权转至甲方名下,甲方承担车辆贷款的全部责任。
(3)存款:双方共同账户的存款XXXXXXXX元,双方按5:5的比例分割,甲方获得XXXXXXXX元,乙方获得XXXXXXXX元。
(4)其他财产:双方共同拥有的其他财产如:家具、电器、饰品等,由甲方负责清点,乙方有权选择部分财物作为个人财产带走。
2. 双方同意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确保双方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二、共同债务的确认和承担
1. 双方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承担的共同债务包括:
(1)购房贷款:余额为XXXXXXXX元,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对此不再承担责任。
(2)信用卡债务:双方信用卡共欠款XXXXXX元,甲方负责偿还XXXXXX元,乙方负责偿还XXXXXX元。
(3)其他:双方在离婚前共同承担的其他债务,如有,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2. 双方同意上述债务的承担方式应对各自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的分配,确保不会因债务问题影响双方的生活。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取得共同财产,并承担相应的债务。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其应得的财产分割款项。
(3)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分割款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违约金。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获得所分割的财产及款项。
(2)乙方应在接受甲方所转让的财产后,自行办理相关产权更名手续。
(3)乙方如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依法追索。
四、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为协议约定金额的30%。
2. 如一方迟延履行义务超过十五日,另一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若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或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附加条款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