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小明,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小红,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现已决定离婚,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离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对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及教育费用的安排,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二条 财产分割
1. 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位于XXX市的共同居住房屋(房产证号:xxxxxx)
(2)共同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账户号码:xxxxxx)
(3)双方购买的共同财产(如:家具、电子设备等)
(4)双方所拥有的车辆(车牌号:xxxxxx)
以上共同财产的具体估值应由双方共同商定,或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 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1)共同房屋:双方同意将该房屋归乙方所有,甲方在房屋出售后有权获得房屋净收益的50%。
(2)银行存款:双方账户内的存款由乙方全数获得,甲方在离婚后7日内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其50%份额。
(3)共同财物:双方共同财物由乙方保留,并支付甲方相应折价款,折价款比例由双方以协商确定。
(4)车辆:双方同意将该辆车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离婚后7日内支付甲方车辆评估价的50%作为补偿。
第三条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
1. 子女基本信息:
姓名:王小春,性别:男,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划分:
(1)双方同意,王小春的主要抚养权归乙方所有。
(2)甲方享有探视权,双方约定每个周末的星期六下午3点至星期天下午5点,甲方有权接王小春外出活动。
(3)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探视时间,双方应提前协商并达成一致。
3. 抚养费用:
(1)双方约定,甲方每月需向乙方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直至王小春满18岁。
(2)抚养费支付应在每月的5号之前,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4. 教育费用:
(1)王小春的教育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书籍费、兴趣班费等。
(2)双方在咨询相关教育机构后商定具体费用并进行50%分摊,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以共同商定的金额为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探视子女,并在协定的时间内不受干扰。
(2)应支付约定的抚养费及部分教育费用。
(3)有权提起对财产分割的其它民事诉讼。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子女的主要抚养权,负责子女的日常生活和教育。
(2)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用的义务。
(3)应保证子女与甲方的探视权不受阻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抚养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每天0.5%计算违约金。
2. 若乙方阻碍甲方探视权,甲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救济,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可向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地点:XXXX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