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李先生(以下简称“甲方”)和李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于2023年10月15日在合肥市签署。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背景
由于甲乙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达成协议,以维护双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信息
甲方:李先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合肥市XXXXXXX。
乙方:李女士,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合肥市XXXXXXX。
三、财产分割条款
1. 共同财产的界定:双方均同意,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股票及其他投资均为共同财产。
2. 不动产分割:
- 双方共同拥有的位于合肥市XXXX区的房产(房产证编号:XXXXXXXX)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支付甲方人民币100万元作为补偿。
- 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该房产的处置,乙方在产权变更过程中需承担相关费用。
3. 其他财产分割:
- 双方的银行存款及投资收益均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割,甲方、乙方各自应收取人民币30万元。
- 双方所有的车辆(车牌号码:XXXXXXXX)归甲方所有,甲方应支付乙方人民币10万元作为补偿。
4. 债务处理: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卡欠款)由双方共同承担,乙方负责偿还总额为人民币20万元的债务,甲方负责偿还总额为人民币15万元的债务。任何一方未能按期还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追索。
四、子女抚养权
1. 子女信息:双方共有一子,李小明,出生日期:2015年6月1日。
2. 抚养权安排:
- 李小明的主要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探望权,探望时间为每周的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3. 抚养费用:
- 甲方每月需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3000元,支付至李小明年满18岁之日。乙方应提供子女的日常生活、教育等相关证明,以便合理调整抚养费用。
4. 教育与医疗:
- 双方均同意共同承担李小明的教育费用及医疗费用,所有费用按比例承担,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五、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 若因一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要求败诉方支付逾期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中涉及子女抚养及探望安排的条款,另一方有权依法寻求执行措施。
六、协议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如有争议,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2. 甲乙双方承诺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相互尊重,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3. 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协议内容已全面理解,并无任何误解或欺诈行为。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10月15日
地点: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