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登记结婚,现双方因婚姻关系解体,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确认与分割
1.1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项:
(1)房产:位于______的房产,双方各占50%;
(2)车辆:品牌为______,型号为______,甲方为车主,双方约定在离婚后归乙方所有;
(3)银行存款:双方联名账户中的存款为______元,协议后双方各分得______元。
1.2 双方对以上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甲方需要在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完成财产转移及交接。
1.3 在分割过程中,如有未被列明的共同财产,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则可提请法院裁决。
第二条 子女抚养权的约定
2.1 双方共同育有子女:______(姓名),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
2.2 双方约定子女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探视权,每月可探视______次,具体时间需提前与乙方协商确定。
2.3 子女的抚养费由甲方承担,金额为每月______元,直至子女独立生活或接受高等教育期间。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子女探视期间,尊重乙方的生活和子女的情感,不干预乙方的抚养方式;
(2)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确保子女的基本生活需要;
(3)有权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探视子女。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子女的日常生活、教育及医疗等事务;
(2)在甲方探视期间,确保子女的安全与健康;
(3)如子女的生活或教育条件发生变更,及时告知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支付子女抚养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支付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至支付完毕之日。
4.2 若乙方拒绝甲方的探视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并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探视权。
4.3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用等。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5.2 若一方在重大事项上未履行本协议,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承诺严格遵守。
6.2 双方确认对此协议及其相关内容完全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协议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协议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但不得损害他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其他财产及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