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业主委员会):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高档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业主的集体利益,乙方为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双方愿意通过本协议,就高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提升居住品质,确保居住环境的舒适、安全、便利。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 乙方应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2)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
(3)提供安保、监控及紧急响应服务;
(4)绿化养护和环境美化;
(5)定期组织社区活动,增进业主互动;
(6)物业费用管理及业主档案维护;
(7)协助业主处理投诉和建议;
(8)其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服务项目。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
(1)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提出合理要求和意见;
(3)对乙方提出的服务改进建议进行反馈并保持沟通。
2. 甲方的义务:
(1)及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及资料,以便于经营管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小区管理规约;
(4)积极维护小区公共设施,妥善处理公共事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
(1)根据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在业主中间宣传相关服务与活动,提升物业形象;
(3)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对小区进行必要的调整与改善。
2. 乙方的义务:
(1)提供高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确保小区安全和卫生;
(2)及时响应业主的求助及投诉,妥善解决问题;
(3)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4)定期向甲方汇报服务情况,并提交管理报告。
第四条 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为每月每户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具体收费根据小区规模、业主人数及市场情况调整。
2. 费用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每月的5号前将当月物业管理费用汇款至乙方指定账户;
(2)如遇假期等特殊情况,双方可以协商支付日期。
3. 逾期支付的,甲方需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乙方有权暂停服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有权暂停物业管理服务;
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未达到合同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改正,并可要求减免部分物业管理费。
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履行延期。
4. 因违约行为造成双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为准。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如需继续合作,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续签事宜。
2. 任何一方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协议。
2. 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委员会)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