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A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 A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是为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满足A市日益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所需的重要基础设施项目。
2. 甲方希望通过融资方式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乙方作为具备资质的投资公司,有意参与该项目的融资和建设。
基于上述背景,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融资协议,共同推动A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实施。
一、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方与乙方在A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中的权利与义务,规定融资额、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融资金额及使用
1. 融资金额:乙方同意为本项目提供总计人民币(大写)叁亿(¥300,000,000)元的融资。
2. 资金使用:甲方承诺将上述融资款项用于A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设备采购及相关施工费用,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合规性,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三、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提供项目实施进度及相关资料,并保障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
(2)甲方有权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要求乙方及承包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3)甲方负责申请并维护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政府审批、许可及其他法律手续。
(4)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的融资利息及其他费用。
(5)如项目未按时完成,甲方应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相关问题,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后续顺利推进。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约定的融资条件收取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的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文件审核后,及时将资金划拨至甲方所指定账户。
(3)乙方应保持与甲方的密切沟通,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提供技术、资金管理等支持。
(4)乙方需确保提供的融资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其融资来源合法。
(5)乙方有权在项目异常情况发生时,依据协议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索、提前收回贷款等。
四、合同条款
1. 融资利率: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融资的年利率为5%。利息按年计算,支付日为每年的12月31日。
2. 资金划拨: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及项目融资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划拨。资金应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项目进度:甲方必须提供项目的月度进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于每月的第1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
4. 资金使用:甲方应在资金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情况回报乙方,包括资金用途、具体支出和发票。
5. 备货与施工:甲方须在资金到位后的60日内完成设备采购,确保污水处理厂建设按计划推进。
五、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融资利息,乙方有权按月收取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为未支付利息的1.5倍,并可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追索。
2.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资金,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甲方立即返还未使用的资金及相应利息。
3. 若乙方未能按期划拨资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造成的直接损失,并保留解除协议的权利。
六、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甲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续签。任一方如需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遵循合同约定的补救措施。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及其他变更应由双方书面确认,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存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属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