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于2023年10月1日由下列双方签署:
甲方:XYZ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张三,注册号:123456789,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街道123号。
乙方:ABC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李四,注册号:987654321,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某某街道456号。
鉴于,借款人为其正常经营需要向贷款人申请500万元的企业贷款,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上述贷款,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贷款金额及用途
1.1 贷款本金为人民币500万元(¥5,000,000)。
1.2 借款人承诺该贷款将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租金、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其他与企业经营无关的用途。
第二条 贷款期限及利率
2.1 本贷款的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2.2 贷款年利率为6%,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采用单利方式计算。
第三条 贷款发放
3.1 贷款人在借款人提交完整的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3.2 贷款发放时,借款人需提供公司合法经营的相关证明材料,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还款安排
4.1 借款人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及利息。
4.2 借款人在每年9月30日应支付当年度的利息,如有提前还款,借款人需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贷款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4.3 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借款人需在还款日前将款项转至贷款人指定账户。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5.1 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1 借款人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获得贷款。
5.1.2 借款人应按时向贷款人提供财务报告,确保贷款人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及时了解。
5.1.3 借款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信息不实,贷款人有权拒绝贷款或追索损失。
5.2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2.1 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收取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5.2.2 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供的商业及财务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2.3 贷款人在借款人发生违约时,有权向借款人追索所有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并有权对借款人进行法律追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时间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则应向贷款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
6.2 如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出现严重经营困难、破产、被迫停业等情况,贷款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息。
6.3 若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与解除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因执行或解释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各方确认已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理解其内容,并自愿签署本协议。
借款人:XYZ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1日
贷款人:ABC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