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投资组合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以下词语的含义如下:
1.1 “投资组合”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委托甲方管理的资产组合。
1.2 “投资管理服务”指甲方负责对乙方委托的投资组合进行投资决策、资产配置、风险控制等管理活动。
1.3 “管理费用”指乙方根据本协议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用。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依据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和管理。
2.1.2 甲方应当定期向乙方提供关于投资组合的业绩报告及资产状况说明。
2.1.3 甲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以保护乙方的投资利益。
2.1.4 甲方有义务对其投资决策负法律责任,并承担因其管理行为所带来的投资风险。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关于投资组合的管理情况,以及定期的业绩报告。
2.2.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与相关信息,以便甲方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管理。
2.2.3 乙方有义务按时支付管理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2.2.4 乙方应了解投资存在的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服务内容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投资组合管理服务:
3.1.1 制定投资策略及资产配置方案;
3.1.2 执行投资决策,进行证券买卖交易;
3.1.3 定期评估投资组合的风险和收益,优化投资组合;
3.1.4 向乙方提供相关市场信息及投资建议。
3.2 管理费用
3.2.1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支付给甲方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的标准为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1%(税前),按季度支付。
3.2.2 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将管理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3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初始期限为三年。协议到期前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终止,自动延续一年。
3.4 变更与解除
3.4.1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3.4.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等于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4.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管理费用,甲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追求相关法律责任。
4.3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6.2 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