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如下双方于【签署日期】在【签署地点】签署: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
鉴于:甲方为重型机械的合法拥有者,愿意将其重型机械租赁给乙方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乙方同意租赁甲方的重型机械,以便进行相关施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品的描述
1.1 租赁设备:甲方同意将以下重型机械租赁给乙方:
-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 型号:【设备型号】
- 数量:【数量】
- 设备状况:【全新/良好/经检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租赁起始日期】至【租赁结束日期】。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租赁设备归还甲方。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租金金额】元,自租赁期开始起计算。
3.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具体日期】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逾期支付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收取租金。
4.1.2 甲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在交付时处于良好状态,并符合有关质量和安全标准。
4.1.3 甲方负责对设备的必要维修与保养,但不负责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按照协议约定使用租赁设备。
4.2.2 乙方应遵循甲方提供的设备操作指南,不得擅自拆卸、改装或转租租赁设备。
4.2.3 乙方应当保护租赁设备,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并负责对损坏设备的修复或赔偿。
第五条 设备的交付与验收
5.1 设备交付时间为【交付日期】。甲方应在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地点完成设备交付。
5.2 乙方在接收设备时应进行验收,并确认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收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设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6.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依合同约定追索租金及滞纳金,且可暂停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6.3 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方案。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变更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均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的条款如有无效或被判决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