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FT-GIF-2023-001
签订日期:2023年10月1日
签订地点: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总部
甲方: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技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电话:010-xxxx-xxxx
乙方:绿色投资基金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婷
联系电话:021-xxxx-xxxx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专注于环保科技研发及应用的企业,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及丰富的市场经验。
2. 乙方是一家专注于绿色产业投资的基金,致力于推动环保项目的发展,具有丰富的资金和资源。
3. 双方希望通过合作,共同推动智能环保项目的发展,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基于以上背景,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智能环保项目的投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智能环保项目指的是甲方研发和运作的与环保相关的智能技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垃圾分类、环保监测、低碳排放解决方案等。
1.2 投资金额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投入的资金总额。
1.3 项目收益指的是通过智能环保项目所获得的全部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技术授权费、政府补贴等。
第二条 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投资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
2.2 投资金额将分为两个阶段支付:
2.2.1 第一阶段: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
2.2.2 第二阶段:甲方在完成第一阶段项目节点后,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陸仟萬元整(¥60,000,000)。
第三条 项目进度及报告
3.1 甲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项目计划推进智能环保项目,并定期向乙方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报告频率为每季度一次。
3.2 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等。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有权在投资金额到位后使用资金开展智能环保项目,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4.1.2 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尽职调查及项目评估。
4.1.3 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进展及财务报告。
4.1.4 若项目收益实现,甲方应在收益分配时优先保证乙方的投资回报。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有权对甲方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建议。
4.2.2 应及时按照约定支付投资金额。
4.2.3 有权在项目收益分配时获取相应的投资回报,并协助甲方获得相关政府支持及补贴。
第五条 收益分配
5.1 项目收益应按照如下比例进行分配:
5.1.1 乙方在本金回收后,合计项目净收益的30%归乙方,70%归甲方。
5.2 收益分配将按照项目整体收益的结算周期进行,每年清算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双方须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负责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6.2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甲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正,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未提交内容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7.2 若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投资金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迟延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且可暂停项目进度。
7.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一方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协议的补充或修改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9.2 因本协议所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并形成书面文件。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张伟
日期:2023年10月1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李婷
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