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5日在中国北京市签署:
甲方:ABC科技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科技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乙方:XYZ投资集团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021-87654321
鉴于:甲方因项目资金需求,向乙方申请短期贷款500万元。乙方同意以此金额向甲方提供贷款,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财务协议。
第一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1 贷款金额:乙方同意贷给甲方人民币500万元整(以下简称“贷款”)。
1.2 贷款用途:甲方须将贷款用于其科技项目的研发及运营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第二条 贷款期限
2.1 贷款期限为6个月,自2023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4月6日止。
第三条 利率及支付方式
3.1 本贷款的年利率为6%。
3.2 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按月支付,首期利息支付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其余按月递延。
3.3 甲方应将利息及本金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及时拨付贷款。
4.2 甲方应在贷款到期前按时支付利息及本金。
4.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与贷款用途相关的必要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与合法性。
4.4 甲方应保证其财务状况正常,并在贷款期间保持不低于该项目正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水平。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有权随时监控甲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
5.2 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条款向甲方支付贷款。
5.3 乙方有权在甲方违约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5.4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的任何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贷款本息,需自逾期之日起按未支付金额的日利率0.05%支付违约金。
6.2 乙方如未能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贷款,需按逾期金额的日利率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双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均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9.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确认,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确保贷款顺利发放与回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