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署:
甲方:ABC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技园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乙方:XYZ租赁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902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专注于技术研发与应用的高科技企业,拥有丰富的设备使用需求;
2. 乙方为专业从事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的合法公司,具备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的能力和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需求向甲方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设备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及相关技术设备。
1.2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向乙方提出设备租赁申请,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予以响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为自设备交付之日起12个月到期。
2.2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选择续租或退还设备,续租的条款另行商议。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3.1 租金计算方式为每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
3.2 甲方应在每月的1号提前支付当月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到乙方指定账户。
3.3 逾期支付租金,甲方应按照未付款项的日利率0.5%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权使用租赁设备,进行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4.1.2 甲方应保管和维护所租赁的设备,保持设备良好状态,不得擅自转让设备。
4.1.3 甲方应在租赁期内及时向乙方报告设备的损坏情况,必要时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4.1.4 若设备存在故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应按时将设备交付给甲方,并提供必要的操作及维护指导。
4.2.2 乙方应保证出租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与质量标准。
4.2.3 乙方享有对设备的所有权,并保留设备的再租赁、转让等权利。
4.2.4 如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设备的更换或维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
5.2 如乙方未能按期交付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天租金的10%直至设备交付之日。
5.3 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需解除,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6.2 若本协议任一条款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无效或被认定为无效,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注册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的任何修订、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协议的附件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