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客户甲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北京华江财务咨询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甲方希望进行上市前财务审计,以确保其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市场的要求。
2. 乙方具备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且在行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
基于以上背景,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全面的上市前财务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审计甲方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2)对甲方的财务数据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
(3)提供审计报告以及相关的咨询建议。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至完成所有审计工作并出具最终审计报告之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时间完成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2)甲方有权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进行合理的解释与说明。
3.2 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2)甲方应在乙方请求的时间内,配合审计工作,积极提供相关支持。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依据;
(2)乙方有权按照约定的费用标准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4.2 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行业的专业标准进行审计工作;
(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需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及财务资料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审计服务费和相关的咨询费用。
5.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余款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未按期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导致审计工作无法进行的,乙方有权延期审计,并保留对甲方追求实际损失的权利。
6.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出具审计报告,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
6.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且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由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7.2 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日期若在审计工作进行中,解除方仍需支付至解除日期的所有费用。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双方均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2 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有效。
第九条 适用法律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