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ABC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科技园路123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456号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吸引投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发展潜力,乙方有意向对甲方进行股权投资,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投资金额及股权比例
1. 乙方同意向甲方投资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作为股权投资。
2. 甲方根据公司现有资本结构和评估情况,确认乙方所投资金额占甲方公司总股本的10%。
3. 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投资金额录入甲方股东名册,并出具股权证明书给乙方。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甲方义务:
(1) 甲方承诺上述投资资金将用于公司的运营及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2) 甲方须保证提供乙方必要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说明。
(3) 甲方需确保乙方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及分红权。
b.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背景审查,以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2)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投资金额的具体使用进行管理和决策。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义务:
(1) 乙方需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投资金额。
(2) 乙方承诺不干预甲方的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决策。
b.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定期的财务报告和经营状况的相关信息。
(2) 乙方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发表意见和建议,有权对甲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表决。
第三条 投资资金用途
1. 甲方承诺所筹集的投资资金将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a. 产品研发及技术升级;
b. 市场推广及品牌建设;
c. 流动资金周转;
d. 其他与公司发展相关的合法支出。
第四条 分红政策
1. 乙方享有与其股份比例相对应的分红权。
2. 甲方应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合理提出分红方案,并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决定。
3. 分红将于每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进行,若年度利润不足以分配,则不进行分红。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3. 本协议的生效不影响双方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果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如未按照约定完成股东名册登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导致的损失。
3. 乙方如未按期支付投资金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逾期未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计算。
4. 任何一方因违约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时终止。
本协议由甲方代表及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日共同签署,彼此承认上述所有条款并同意遵循。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