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署:
借款方(以下简称“甲方”):某小微企业
法定代表人:张三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某号
联系方式:138XXXXXX
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某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李四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某街道某号
联系方式:139XXXXXX
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
为了支持甲方的发展及运营,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融资贷款,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第二条 贷款金额及利率
1. 贷款金额: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的贷款。
2. 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为6%,利息按月计算,按月支付。每月利息为贷款本金乘以年利率除以12。
第三条 贷款用途
甲方承诺所申请的贷款将用于以下用途:
1. 采购原材料;
2. 支付员工工资;
3. 其他与业务运营相关的合法支出。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a.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有权按照约定的贷款金额及利率获得贷款。
b. 享有对贷款用途进行自主支配的权利,但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2. 义务:
a. 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b. 保证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通知乙方与贷款相关的重大变化。
c. 不得将贷款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a. 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调整贷款额度、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
b.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说明。
2. 义务:
a. 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贷款资金划拨至甲方指定账户。
b. 在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不随意要求提前还款。
第六条 合同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按约定履行完所有偿还义务时终止。
2. 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申请材料的提交,乙方审核合格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3. 甲方应每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利息;如遇假期,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 若甲方延迟支付利息,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0.05%的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利息或本金,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贷款余额及利息。
2. 甲方如出现下列情形,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a. 提供虚假信息或文件;
b. 经营状况持续恶化;
c. 其他影响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发生。
3.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执行费用等。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本协议的履行受到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借款条件。
第九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 在甲方已经支付部分本金的情况下,若一方需要解除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执行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3年10月1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