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署:
贷款方:ABC银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地址:北京市xx区xx街道xx号,邮政编码:100000
借款方:XYZ公司(以下简称“借款方”)
地址:上海市xx区xx街道xx号,邮政编码:200000
鉴于:
贷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运营的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
借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运营的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与偿还能力。
双方基于相互信任、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借款方年度运营资金的长期贷款达成如下协议,以便更好地推动借款方的运营与发展。
第一条 贷款金额与期限
1.1 贷款金额:贷款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的长期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1.2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1日止,共计五年。
1.3 贷款用途:借款方应将贷款用于其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其他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的用途。
第二条 利率与还款方式
2.1 利率:贷款利率为年利率5%,按每年复利计算。
2.2 还款方式:借款方应按年度偿还利息,贷款本金应于贷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偿还,具体还款安排如下:
a) 首期利息支付:2024年10月1日支付利息。
b) 之后每年支付利息:每年的10月1日,借款方需向贷款方支付上一年度的利息。
c) 本金偿还:在贷款期限结束后的2028年10月1日,借款方需向贷款方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及未支付的最后一年的利息。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贷款方权利与义务:
a) 贷款方有权在借款方未按约定进行还款时,采取必要的追索措施;
b) 贷款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将贷款金额划拨到借款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c) 贷款方需对借款方的财务状况进行合理的监督与审查,有权要求借款方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3.2 借款方权利与义务:
a) 借款方有权依约取得贷款,并在贷款额度内自由支配;
b)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逾期未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 借款方应诚实向贷款方提供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配合贷款方的审计与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违约责任:若借款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支付利息或本金,逾期部分每日需加收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未偿还款项的年利率的150%。
4.2 贷款方在借款方违约后,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a) 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未偿还的款项;
b) 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债务;
c) 向相关信用机构通报借款方的违约记录。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及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在贷款方完成资金划拨后具备正式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5.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沟通,签订补充协议处理相关事宜。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贷款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且以法定货币支付。
7.2 本协议中文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和借款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条款经过双方认真阅读理解后,自愿签署本协议。
贷款方(盖章): 借款方(盖章):
签署人(签字): 签署人(签字):
日期:2023年10月1日 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