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贷款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签署:
甲方:XYZ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注册企业地址:上海市某某路100号,法定代表人:张某某。
乙方:ABC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注册银行地址:北京市某某街道200号,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鉴于借款人因开展项目需要资金支持,贷款人同意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提供人民币500万元的项目融资财务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1 本协议项下,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
1.2 借款人承诺将贷款用于开展其项目“XYZ环保科技项目”的相关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生产运营及市场推广等费用。
第二条 贷款期限及利率
2.1 本贷款的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应于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向贷款人提出续贷申请,续贷须经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2.2 本贷款的年利率为5%,利息计算方式采用单利计算,按日计息。
2.3 借款人应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天向贷款人支付当季度应付的利息,贷款本金将在合同到期时一次性归还。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a. 借款人有权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根据贷款人的授信额度申请借款。
b. 借款人应如实向贷款人提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贷款人有权对借款项目进行监督与检查。
c. 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利息及本金,并承担相关的利息费用。
d. 借款人应确保所借的资金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3.2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a. 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
b. 贷款人应在符合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及时审核并发放贷款。
c. 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调整贷款利率。
d. 贷款人应保守借款人的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未经借款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借款人如未按约定时间偿还本金或利息,需向贷款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合同利率的1.5倍。
4.2 借款人如违反本协议有关资金用途的规定,需向贷款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3 贷款人如未按时发放贷款,需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贷款金额的0.5%。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5.2 本协议如有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协议内容。
5.3 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3 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署,双方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借款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
日期:2023年10月1日
贷款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日期:2023年10月1日